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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警察 |
1155 |
地址﹕Unicohouse
Building,Soi Lang Suan,P1oenchit Rd.,Bangkok),1983年,泰國設立了旅遊警察與泰國政府旅遊局合作,為觀光客提供安全服務。職責是接受和處理各種投訴:進行相關調查;擔任觀光客的安全防護。曼谷已經有500名旅遊警察,他們都能用英文和泰文溝通。 |
泰國政府旅遊局 |
(02) 694-1222 |
地址﹕Le
Concorde Building, 202 Ratchadaphisek Rd,
Huay Kwang,
Bangkok 10310 |
高速公路警察 |
1155 |
信息服務中心 |
1506 |
泰國紅十字協會咨詢電話 |
1665 |
天氣預報 |
(02) 399-4012 |
24小時緊急救治服務 |
(02)
267-7777 |
曼谷國際機場信息 |
(02)
535-11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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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遊客購物退稅(VAT REFUND FOR TOURIST)
1、 申請退稅VAT(增值稅)的條件﹕
任何非泰藉來泰遊客,在泰居留時間不超過180天,並且不是航空公司機組成員,且是從國際機場飛離泰國都可申請退稅。
2、 如何申請退稅
- 申請退稅的商品須是自購買之日起60天內帶出
泰國的商品。
- 申請退稅的商品必須是從標有VAT REFUND FOR TOURIST(為遊客退稅)標誌的商店購買的.
- 從加入退稅的商店購買的商品單件額度不應少於2000銖;購買商品的全額,包含VAT,不得少於5000銖。
- 購買之後,請銷售員幫忙填寫兩份退稅表(PP10表)並將稅務發票附在一起。
- 機場登記與護照檢查之後,起飛之前,將購買的商品與有關單據一並交給海關官員查核,等待退稅款。
3、 退稅辦公室地點與電話﹕
- 曼谷機場﹕02-5356277-9
- 清邁機場﹕053-922207
- 普吉機場﹕076-328267
- 合艾機場﹕074-250400
4、 退稅款的支付方法﹕
如退稅款不超過一萬銖,可以接受泰幣現金,匯票或銀行卡銀行轉帳;
如退稅款超過一萬銖,可以接受匯票或信用卡銀行轉帳。
5、 如果退稅款達到一萬銖,您可以在離泰前到退稅
辦公室辦理;也可將文件投入退稅櫃台的信箱內,還可以在回到出發地之後,將文件寄到The
Revenue Department of Thailand,官員會為您辦理。
6、 退稅手續費
以現金退稅﹕手續費100銖
以匯票退稅﹕手續費100銖+銀行收取的簽匯票費和
郵寄費
以信用卡銀行轉賬退稅﹕100銖+銀行收取轉賬匯費
7、注意﹕要申請退稅的遊客,最好提前三個小時到達機場,因退稅的手續和領款都需要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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